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钢结构观礼台建设
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3、结构类型:钢结构
4、建设规模:/
5、投资概算:85万元(实际控制价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控制价为准)
6、资金来源:上级下达
7、工期:30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机构健全,制度措施完善,凡有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需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工程概算的2%,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联系招标联系人获取)。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商业履约保函,交纳金额:中标价的10%(不超过500万元),交纳方式:银行/商业保函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无息)。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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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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