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1.1.1上述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业主单位
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观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合同工期
预计剩余工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6月。
(四)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阳市金华镇干井村,总体布局成带状,分为北区(A区)、南区(B区)及中区三个区域。项目总建筑用地面积120166.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02249.75平方米,容积率3.03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7266.21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22432.8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7631.28平方米(配件12班制幼儿园及24班制小学),地下室建筑面积145090平方米。居住总套数2834套,停车位3458个,包含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水、电、绿化、小区道路等)全部建设内容。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混凝土。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原材料或商品混凝土)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 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或当地质量检测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纳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1月5日至026 年1月11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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