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成品钢结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于2025年08月19日中标,工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以实际业主要求工期为准),工程承包模式为EPC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为上海上电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杭州湾北部海域风场,主要施工内容为利用已建奉贤海上风电场用海范围建设500MW海上光伏项目。涉及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成品钢结构
招标数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成品钢结构加工厂码头装船交货
交货日期:2026年2月20日-2026年5月30日(以实际海上施工需求为准),根据海上施工计划分批次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住建部认定的钢结构一级资质,厂家需具有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2~2024年(或最近)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需保证具备充分的垫资能力。
(4)体系认证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
(5)业绩要求:具备近年份同类型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一个包件(参与一个包件投标/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同一标段/不同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5日14时至2026年1月10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成品钢结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于2025年08月19日中标,工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以实际业主要求工期为准),工程承包模式为EPC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为上海上电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杭州湾北部海域风场,主要施工内容为利用已建奉贤海上风电场用海范围建设500MW海上光伏项目。涉及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光伏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箱变平台及钢管桩基础、电缆桥架、支架及钢管桩基础等成品钢结构
招标数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成品钢结构加工厂码头装船交货
交货日期:2026年2月20日-2026年5月30日(以实际海上施工需求为准),根据海上施工计划分批次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住建部认定的钢结构一级资质,厂家需具有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2~2024年(或最近)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需保证具备充分的垫资能力。
(4)体系认证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
(5)业绩要求:具备近年份同类型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一个包件(参与一个包件投标/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同一标段/不同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5日14时至2026年1月10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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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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