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宜阳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升级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展示中心和支撑平台(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163645.00元
最高限价:201636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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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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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阳政采招标(2025)0010-1号-2 |
二标段:展示中心和支撑平台 |
20163645.00 |
20163645.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宜阳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升级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展示中心和支撑平台(二次),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指挥中心和产业园智慧应用部分,包含产业园运营指挥中心(含指挥中心、领导驾驶舱)、产业园数据资源中心、产业园智慧应用系统(产业大脑、精准招商平台、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平台、园区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园区大模型);展示中心和支撑平台部分,包含产业园展示中心、物联感知平台、视频融合平台、数字孪生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及前端物联感知设备建设等。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次仅对二标段:展示中心和支撑平台部分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3交货期:供货方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建设期12个月内分批次完成供货,具体批次数量、时间及地点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4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附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6至2026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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