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天纺高新物流有限公司库房屋顶光伏合作开发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天纺高新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开邀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天纺高新物流有限公司库房屋顶光伏合作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
建设内容:中标人负责库房屋顶光伏合作开发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设计、项目申报及备案、投入发电、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本项目可使用13座仓库屋顶,屋顶面积共计7.9万平米,物流公司无偿提供以上屋顶面积供中标人建设光伏项目。具体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投标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纳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的信用查询截图(能体现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7提供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过屋顶光伏项目或综合能源合同管理(可不含光伏)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业绩。提供业绩清单、项目简介、单位之间关系证明材料(如需);(关联关系是指公司间存在投资、参股控股、实际管理或法律法规定可视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3.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否则全部投标均无效。提供股权分析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6至2026年1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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