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1-16 17:00:00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
安全工器具试验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WEME-202601NMNY-W001)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安全工器具试验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投标人中标后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安全工器具试验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 辆500kV 安全工器具试验车,工况要求:采用9.8 米两轴卡车底盘,制作成专用组合翼展式高压安全工器具试验车。车厢前半部分设计成液压升顶,左右展开模式,具备50kV、250kV 电学试验工位和力学试验,后部为左侧帮向左侧展开,顶部随右侧车帮展开,车厢后帮作为600kV 高压装置底座向后展开,同时将600kV 升压装置立起形成600kV 高压试验工位,满足500kV 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要求。试验车须配置600kV 高压试验工位、250kV 电学试验试验平台、50kV 电学试验工位和力学试验工位、管理系统及附属备品备件。
2.2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 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需提供承诺书;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电力试验车或或成套安全工器具检测设备销售合同业绩不少于1 台套,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只接受安全工器具试验仪器厂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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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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