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颍上综合能源加油站及现代物流服务项目(现代仓储物流中心)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颍上综合能源加油站及现代物流服务项目予以备案的函、发改审批〔2025〕449号;
1.4招标人:颍上交通能源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颍上交通能源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颍上综合能源加油站及现代物流服务项目(现代仓储物流中心)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YS2026GC000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YS2026GC0001-1-1;
2.5建设地点:颍上县;
2.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5538平方米。包括仓库、配套商业用房、配套办公用房、配套辅助用房,其中仓库中最大跨度为36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停车场、道路、绿化、污水处理、充电桩、广告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安防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7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开始到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期限要求:
①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方案文本的编制,协助业主完成报规工作;
③规划方案审批完成后40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协助业主完成各项报批工作;
④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竣工验收合格。
⑤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对项目开工另有要求时,设计周期将按要求予以调整。
2.9招标范围:(1)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设计内容包括:
①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防雷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包括景观绿化、园区道路、围墙、室外场地等)及室外各类管线与管线综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②专项设计包括基坑支护、钢结构、减隔震、幕墙、楼宇照明(含泛光照明)、污废水处理、标志标线标牌、燃气。;
2.10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且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业绩。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3.6.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3.8.1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