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60、70型电动装载机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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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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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装载机 |
60 |
台 |
1 |
45天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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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装载机 |
70 |
台 |
1 |
45天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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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 |
配套 |
台 |
1 |
45天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注:①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年度集中采购模式,只确定单价,根据此次招标结果签订为期一年购销协议,数量根据各单位每月实际需用量,签发送货通知,中标人根据送货通知数量及要求组织送货,中标人按每月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② 交货日期:以《送货通知单》约定的日期为准。
③ 交货地点康伟(华熙、银源)公司所属各单位。
5、投标人资格:
5.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并有能力提供招标物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5.2企业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制造商应具有成熟制造招标物资的技术,先进的制造设备、优质的产品质量,其同类产品在煤矿生产单位具有稳定的业绩,在安装、运行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4经销商必须取得具备第5.3条中规定的制造商的合法代理资质。
6、资质要求:
6.1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车辆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证件各1份;近三年(2022.5-2025.5)内相应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选5笔业务)及3份商务合同。
6.2经销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书、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车辆检验报告相关资质证件各一份;近三年(2022.12-2025.12)内相应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选5笔业务)及3份商务合同。同时提供本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各1份。
6.3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件必须加盖公章,经扫描后以一份PDF格式传送。
7、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18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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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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