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5年度北京基地安和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请登录)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提供服务,项目预算上限金额1582.2万元(含税),拟签订3年的框架合同,超过此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内容、数量、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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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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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值易耗费用 |
1620000人次 |
0.6元/人次 |
97.2 |
三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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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均劳务费 |
55人 |
7500元/人/月 |
1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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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材代采 |
/ |
0%≤食材采购折扣≤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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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82.2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食材采购采用统一折扣报价。【食材采购折扣有效报价范围:0%≤食材采购折扣≤100%。投标人所报的食材采购折扣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食材采购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食材采购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所报食材采购折扣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食材每月进行两次定价(按照创价网每月25日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定价次月上半月(1日—15日)食材价格、按照创价网每月11日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定价当月下半月(16日—31日)的食材价格);招标人和中标人以创价网的网络公示平均价格×食材采购折扣为合同定价,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须由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创价网服务账号,供招标人进行网上查询。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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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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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和餐厅外包服务及食材代采服务 |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航维街1号南航工程技术北京基地 |
2026年6月3日至2029年6月2日。 |
1.7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3年,2026年6月3日至2029年6月2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本项目需在大兴机场控制区内提供服务,投标人需具备办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控制区一类通行证件资质,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可开具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需提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一类通行证办理响应函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书在国家市场督管理局官网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1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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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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