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422省道(宁启铁路-浦六路段)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359.961422万元(暂列金为22.949274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原地表清杂、回填土方、场地平整、绿化苗木种植、文化墙砌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因422省道施工延期或拆迁原因导致无法施工的,合同履行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且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