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流域北三河系宁河中部(蓟运河片、潮白新河片)排涝工程部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1700-
3、招标内容:天津市海河流域北三河系宁河中部(蓟运河片、潮白新河片)排涝工程部分劳务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4、项目地点:天津市
5、项目预算:招标人获得的最终设计费×22%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和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结果截图;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重大经济刑事案件记录,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在本次投标中不得有控制和管理的企业(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犯罪声明函以及“在本次投标中不得有控制和管理的企业(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的证明材料;
5.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类似工程设计的合同至少2份,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价格、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和时间。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上午09:00 -11:30时,下午13:30 - 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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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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