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44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10000.00元
采购需求:治未病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治未病中心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使设备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金额比例100%,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产品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涉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9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截图为证明(查询内容详见“附件二”)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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