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落叶松原木等一批(常村矿、漳村矿、王庄矿、五阳矿、余吾矿、高河矿、古城矿、司马矿、郭庄煤业)采购,已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落叶松原木等一批采购;详见供货要求。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落叶松原木等一批(常村矿、漳村矿、王庄矿、五阳矿、余吾矿、高河矿、古城矿、司马矿、郭庄煤业)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
4.交货地点:常村矿、漳村矿、王庄矿、五阳矿、余吾矿、高河矿、古城矿、司马矿、郭庄煤业(长治地区可互相调拨,具体送货地点根据需方通知交货)。
5.招标内容:落叶松原木等一批采购,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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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期:按需方要求通知供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交清全部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发票(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括封面、合同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其他主要内容页,发票提供清晰可辨识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12时00分--2026年01月1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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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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