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3-01#、3-02#地块室外强、弱电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3-01#、3-02#地块室外强、弱电及照明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湾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3-01#、3-02#地块室外强、弱电及照明工程
2.2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名称为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3-01#、3-02#地块室外强、弱电及照明工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湾刘村。工程主要内容为室外的电力照明及弱电。
2.3招标编号:HNSM
2.4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湾刘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及保修。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工程部的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5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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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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