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400000万元(采购包1:105.870000万元;采购包2:71.5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7.400000万元(采购包1:105.870000万元;采购包2:71.530000万元)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二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开启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数量内。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对区域范围内河(湖)面及岸坡(5米范围内)保洁服务,涉及河(湖)面内泛滥水生植物的打捞收割清理(包括清理水花生、水葫芦、浮萍、蓝藻等),黑块、油污、垃圾等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边坡(5米范围内)的小于10平米内的偷倒垃圾,岸坡垦种以及驳岸福寿螺(卵)的清除;所有保洁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完毕;河湖进水口拦草簖、泵闸站拦污栅处及其底部吸附的垃圾及时清理。所有成交单位则应按需增加船只和作业人员数量,满足项目保洁要求。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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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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