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6 年北京地铁9 号线、10 号线一期等线路站台门专业配件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3.72176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技术联络、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卸货、仓储和伴随货物、试验检测、安装、调试(系统调试)、验收(到货验收)、质保期服务、售后服务、文件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 年北京地铁9 号线、10 号线一期等线路站台门专业配件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北京地铁9 号线、10 号线一期等线路站台门专业配件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5 年(2020 年12 月01 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金额300 万元(含)以上的站台门配件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站台门设备供货业绩除外,仅站台门配件供货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5 年(2020 年12 月01 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金额300 万元(含)以上的站台门配件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站台门设备供货业绩除外,仅站台门配件供货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2)代理商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经销商应提供货物来源正规的承诺。(4)其他要求: /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且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调试能力。
3.3.2 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招标人自行查询内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12 月31 日 16 时00 分到2026 年01 月05 日 16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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