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忻州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蒸汽外管及冷凝液管道安装工程,已由忻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忻州市开发区通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忻州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蒸汽外管及冷凝液管道安装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忻州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蒸汽外管及冷凝液管道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山西省忻州经济开发区同蒲路以东,播明路以西,东岩街以南,雁门大道以北。
计划工期:3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0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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