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康高铁芦才沟口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由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柞行审许发〔202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柞水县乾佑街道办事处车家河村芦才沟口;
2.2工程规模:计划安置16户62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m长钢筋混凝土大桥1座,人行道铺装410㎡,混凝土路面725㎡,开挖土方624m3,新修河堤3234m3,河堤汉白玉栏杆210m;种植桂花树36棵;砌筑挡土墙1065㎡;新增电力线接入1项,安装路灯6盏;铺设给水管500m,砌筑水表井10座,铺设300污水管145m,砌筑污水井6座,污水池10座,铺设雨水管145m,砌筑雨水井5座;砌筑钢筋混凝土化粪池50m3;
2.3项目投资总额:68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080000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西康高铁芦才沟口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标段编号:E61100035515ap9gyhcs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西康高铁芦才沟口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西康高铁芦才沟口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西康高铁芦才沟口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6-01-05 00:00起至2026-01-12 17: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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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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