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整治
预算金额:287619.1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619.15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概况):本项目主要进行碎石及钢筋混凝土道路铺设和排水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清单。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整个工程应于4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扫描件(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报价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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