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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污水预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4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402-04-05-281010

投资项目名称

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污水预处理工程

标段名称

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污水预处理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海西路东侧、胜洲二路南侧、厚朴道西侧、胜州一路北侧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海西路东侧、胜洲二路南侧、厚朴道西侧、胜州一路北侧。工程用地面积116,39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055.37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预处理站工程等,其中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0.161万吨/日,污水泵处理能力0.1万吨/日,最大污水管道直径0.3m。(以上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等为准)。

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预处理站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设备供应、二次深化设计、报批报建、安装、验收报送等。污水处理设备、管道的采购及安装,污水处理站PLC设备及所有站内自控设备的弱电系统的施工(含桥架、线管、线缆),满足设计要求,总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路由(含桥架、线管、线缆)施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所有管线预埋均须暗埋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给水接口处后端的给水管网系统等)。承包人需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进行控制,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实现投产。(以上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等为准)。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132个日历天。开工日期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 132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经发包人、监理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本工程无论在任何因素的影响下(包含:天气、场地、沟通和协调等),必须达到以下里程碑节点: 2026 年 5 月 31日完成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污水预处理站工程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81.09369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港澳地区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具有商事主体资格,且须取得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备案认可文件。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内地投标人);港澳投标人持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备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内地投标人: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港澳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香港、澳门专业人士适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适用于内地投标人)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适用于内地投标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香港、澳门专业人士适用)。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适用于内地投标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04 20:15: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26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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