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遵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ZYB-20251231-000129-2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遵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遵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
数量:-套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遵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9月底前完成《遵义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十五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并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请登录)三、公告发布媒体
(请登录)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下列资料。①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 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2日 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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