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祥符镇东岗村,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28°33‘28“,东经115°25’26”;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12月5日,竣工时间2022年3月25日,总装机容量138.5883MW、光伏阵列32个 、逆变器/箱变32台,配储15MW/15MWh。并网时间2022年3月20日,年均上网电量17735.54万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3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1273吨、烟尘约1.87万吨、氮氧化物约252吨、灰渣约5.24万吨、二氧化碳约15.02万吨,年均利用小时数1178.67h。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广东省能源集团西南(贵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高安符阳138MW渔光互补光储电站发电项目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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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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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00000707535495001 |
高安符阳138MW渔光互补光储电站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
1项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承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前取得)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承修,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
(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个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或大型(100MW及以上)发电厂运检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容未能证明发电厂规模容量,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1 月 4 日至2026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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