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4
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液态氧与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9.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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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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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态氧与瓶装医用气体 |
1(批)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 针对医用氧产品: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生产商,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如投标人为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7. 如投标人为对应所投气体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对应所投气体的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须覆盖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氩、氦、乙炔、氢);(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8.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明确气体充装单位,如气体由投标人负责充装,则提供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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