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二期工程(总图施工部分)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2025]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建筑外立面及墙体修缮、毛石挡墙、电缆沟改造、围墙修复、新增门卫、新老厂连接道路、零星维修等。
??2.2招标范围: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建筑外立面及墙体修缮、毛石挡墙、电缆沟改造、围墙修复、新增门卫、新老厂连接道路、零星维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4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4 12:00至2026-01-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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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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