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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地质勘测服务 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 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高峰镇营胜村历史遗留氰化渣堆综合治理勘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和测绘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企业关联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至 2026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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