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桥头镇东太湖片区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桥头镇东江大道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桥头镇东太湖片区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桥头镇东江大道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桥头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镇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6541783.81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桥头镇东太湖片区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桥头镇东江大道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对东江大道(桥头段)长约10.5公里的交通设施进行优化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总投资约654万元。
招标内容:桥头镇东太湖片区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桥头镇东江大道交通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6317216.34元
保证金金额: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次招标无收取保证金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其他要求:(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附录 4 的第(1)点所述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结果为准;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对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异议,但不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及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或旧版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6)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8:3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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