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四位一体)一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四位一体)一期项目(二次)以临发改审批〔2025〕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临高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高县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四位一体)一期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高县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四位一体)一期项目(二次):
2.1 建设地点: 临高县临城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1677.00 ㎡,总建筑面积14224.42 ㎡(含已建面积),一期用地面积 13556.3 ㎡,总建筑面积 1962.97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862.5 ㎡,不计容建筑面积 100.47 ㎡。其中执法办案楼 1457 ㎡(2 层)、设备房 348.52㎡(1 层)、门卫室 56.98 ㎡(1 层);容积率 0.40,一期建筑密度 3.65%,绿地率 40%,总机动车停车位 193 个(含充电桩 20个)、非机动车 310 个,一期机动车停车位 88 个(含充电桩 20个)、非机动车 108 个。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5136791.94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高县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四位一体)一期项目(二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6年01月0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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