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昌平区顺沙路(回昌路--流研所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5〕6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百善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回昌路,东至流研所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1.5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其中回昌路至回昌东路段红线宽度为50米,回昌东路至流研所路段红线宽度为44米。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道路、交通、桥梁、照明、绿化等工程以及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等市政专业管线。本次随道路规划新建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四种管线:1、雨水管线自回昌东路至东沙屯西排水沟,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南侧3.5米新建d600~□1800×1800毫米雨水管沟,自东向西排入东沙屯西排水沟。自回昌东路至百善排水沟,规划沿顺沙路道路永中南侧3.5米新建口2000×1600~□2600×1600,自西向东排入百善排水沟。新建雨水干线长约1474米,支线d600~d1400毫米长度约333米。2、污水管线自回昌路至百福西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北侧3.5米新建d400毫米污水管道,自西向东排入百福西路规划d500污水管道,最终排入现状沙河再生水厂。自回昌东路至百福西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北侧3.5米新建d400毫米污水管道,自东向西排入百福西路规划d500污水管道,最终排入现状沙河再生水厂。自回昌东路至流研所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北侧3.0米新建d400毫米污水管道,自西向东排入流研所路现状d500污水管道,最终排入现状百善再生水厂。新建污水干线长约1260米,支线d400~d500毫米长度约307米。3、给水管线自回昌路至流研所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南侧7.25米新建DN600毫米配水管道,新建配水干线长约1584米,支线DN200~DN400毫米长度约312米。自回昌路至回昌东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南侧18.5米新建DN800毫米输水管道。自回昌东路至流研所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南侧16.5米新建DN800毫米输水管道,新建输水干线长约1536米。4、再生水管线自回昌路至回昌东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北侧15.0米新建DN300毫米再生水管道。自回昌东路至流研所路,规划沿顺沙路道路规划永中北侧13.0米新建DN300毫米再生水管道。新建再生水干线长约1622米,支线DN200~DN300毫米长度约241米。5、桥梁顺沙路与东沙屯西排水沟相交处设置跨河桥1座,采用小箱梁,桥梁长度约26米;顺沙路与百善排水沟相交处设置跨河桥1座,采用小箱梁,桥梁长度约29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估算投资额10105(万元)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609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监理)。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5年已竣工的道路长度为1200米(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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