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犍为县中水回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5-511123-04-01-868577】FGQB-0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犍为郡城垚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犍为郡城垚泉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犍为县石溪镇、清溪镇。
2.2建设内容:新建中水及污水管道约20km。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和后续服务等工作。(2)施工: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08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2.75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设计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施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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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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