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瓮安县中医医院皮肤美容科改造工程装修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 GXZC-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主要内容:瓮安县中医医院皮肤美容科改造工程装修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及商务要求”。
(5)采购数量: 1批 。
(6)预算金额:575666.58元(伍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伍角捌分)。(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均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7)最高限价:575666.58元(伍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伍角捌分)。(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均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01-05至2026-01-09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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