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观山湖区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朱昌镇;
2.主要建设内容:原钢栏杆拆除、304不锈钢栏杆制安135米、201不锈钢栏杆制安22米、防腐木质栏杆158米、石砌挡土墙40米、更换L0G0字体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150日历天;
4.项目预算:338705.22元;
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 1月 4 日至2026 年 1 月 9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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