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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智联业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6-01-04 收藏项目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智联业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智联业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961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方式:询比-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智联业务施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含税预算金额28万元(其中不打折费用(含税)5600.00元)。

1.7标包划分:不划分。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智联业务施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4工期(供货期)要求:按照采购人工期要求完成,由采购人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2.5质保期要求: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2.7合同签订方式:由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团队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团队不少于2人,其中:

(a)电工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b)登高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人多证仅计一人。施工团队人员不得复用(如复用将被否决)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扫描件、及2025年0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上述人员须为供应商自有人员)。

(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物联网设备安装或智能监控系统施工类业绩]。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响应。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8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8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7)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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