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负三层病案室库房暖通项目
三、预算金额: 107,621.35 元
招标控制价:107,621.35 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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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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