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铁建河南兰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铁建河南兰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铁建河南兰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项目范围内。
2.3采购内容:
1).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兰原项目进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督促现场整改及建议,协助采购方收集项目图纸及施工过程资料;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消防现场评定工作,并按照属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评定报告,确保评定报告通过主管部门认可;协助采购方提交资料,直至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认定予以保留认定意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认定意见。满足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化解处置的相关要求,直至辖区内建筑工程在河南省化解处置台账系统中销号为止。
2).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方收集项目图纸及施工过程资料;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主体结构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如政策需要,尚应协助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出具报告协助采购方提交资料,直至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认定予以保留认定意见”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认定意见。满足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化解处置的相关要求,直至辖区内建筑工程在河南省化解处置台账系统中销号为止。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报告。
2.5质量标准:保证报告编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要求,且满足相关部门及采购人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阳光平台”中备案,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或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拟派项目鉴定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鉴定报告审核人或批准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 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高速公路或房建工程消防现场评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 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鉴定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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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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