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工字钢支架等一批(高河矿、潞宁孟家窑煤业、新元煤炭公司)采购(请登录),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工字钢支架等一批采购;详见供货要求。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工字钢支架等一批(高河矿、潞宁孟家窑煤业、新元煤炭公司)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B-202(请登录)
4.交货地点:高河矿、潞宁孟家窑煤业、新元煤炭公司。
5.招标内容:
工字钢支架等一批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工字钢支架
12#矿工工字钢
米
2000
新元煤炭公司(2000)
2
U型可伸缩性支架
29U
米
2304.2
集团高河矿(2304.2)
3
U型钢可伸缩性巷道支架卡缆
29U
套
2400
潞宁孟家窑煤业(2400)
4
U型钢可伸缩性巷道支架卡缆
29U
套
1210
集团高河矿(1210)
5
拉杆
Φ20
米
4500
潞宁孟家窑煤业(4500)
6
拉杆
Φ20
米
1629
集团高河矿(1629)
7
拉杆
Φ18
米
1000
新元煤炭公司(1000)
6.交货期:按需方要求通知供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交清全部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对应发票(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括封面、合同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其他主要内容页,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4日17时00分--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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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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