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金拓产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当涂经济开发区涂山大道1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当涂经济开发区同盛食品产业园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金柱路东侧,铁路南路南侧,新桥路西侧,建设单位为安徽金拓产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拟建设13栋工业厂房、2栋仓库以及办公、餐厅、宿舍等配套设施。其中,项目一期拟建设3栋多层钢结构工业厂房、1栋仓库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含1号、2号、3号、4号、6号、7号连廊),其中的1号楼(厂房)建筑面积20901.44平方米,地上2层;2号楼(厂房)建筑面积44341.27平方米,地上3层;3号楼(厂房)建筑面积42427.84平方米,地上3层;4号楼(仓库)建筑面积24360.64平方米,地上3层;1号-4号及6号-7号连廊建筑面积合计84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为21.2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21.6米、最高层数3层。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817号),项目统一代码:2511-340521-04-01-253846。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304383887.05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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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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