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政务中心环保局二楼西侧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金寨县2026年度项目地块水系治理及挡墙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区域内场地平整、区域排水系统及部分挡土墙工程,总面积约1500亩,新建挡墙约2500米,DN300-DN1500混凝土涵管约32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6225205.56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B 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实施地块区域内场地平整、区域排水系统及部分挡土墙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答疑范围。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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