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请登录)
1.2项目名称: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服务。
1.3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为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1.4项目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
1.5比选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6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资金。
1.9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超过比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1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财政部、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
2.1.2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其总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2.2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提供个人履历或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注:比选申请人拟派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比选人同意,且变更后人员须具备变更前人员资格或职称,以及同等专业能力。(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针对此项内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3业绩资格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发债审计业绩(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自贸区债等,不含政府专项债券)。除由分支机构具体承做但由其总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外,其余审计业绩均需与比选申请人自身名称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2.4财务要求:近一年(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1 月 5 日9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7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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