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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云境项目售楼处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海湾云境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售楼处外幕墙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海湾云境项目

(2)标段名称:海湾云境项目售楼处外幕墙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连云区北崮山路南、棠梨水库东北侧

(4)招标范围:海湾云境项目售楼处外幕墙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5)工期要求:105日历天。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等级为合格。

(7)最高投标限价:389.80058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1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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