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市网编号:RCBM-202
3、采购人: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包组划分:一个包
6、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8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 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 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出具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14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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