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投标人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列入全国全行对应品目黑名单或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列入省分行对应品目黑名单。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1投标人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上传,500元/份(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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