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等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泰安)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2 规 模:包含所有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台柜、通风柜及附件、气瓶柜、药品柜、安全柜、器皿柜、资料柜、实验凳、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等,所有实验台柜等布线所需的电线、端子、导轨、线槽及附件等,以及其它必要的附件及安装材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等物资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交货进度,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 招标范围: 采购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台柜、通风柜及附件、气瓶柜、药品柜、安全柜、器皿柜、资料柜、实验凳、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等,所有实验台柜等布线所需的电线、端子、导轨、线槽及附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厂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自有业绩或代理产品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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