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3、项目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6、联合体要求:(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为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5)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2026年01月05日 至2026年01月09日24: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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