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施工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约390万元;一标段:智慧之眼、星湖101(含设计创意中心)、星湖城市广场二期商业零星维修合同估算价约255万元;二标段:星湖城市广场一期(永旺)零星维修合同估算价约135万元。
2.1.3工期要求:①单项工程工期要求:一般单项工程(5万元以下)需在7天内确保完工使用,较为复杂单项工程(20万元以下)不超过15天确保完工使用,技术复杂或施工条件受限的单项工程(50万元以下)最多不超过30天确保完工使用。属于日常维修类、紧急维修类项目的(如梅雨季节、招标人要求的重要项目),以招标人代表要求的工期为准,乙方应按项目需求无条件匹配相应人材机数量以满足维修改造时效性要求。上述维修应按期完成,如超期,超工期1-5天处1000元/天罚款,超过5天以上处2000元/天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如超期7天以上,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该单项工程按已完工程量70%进行结算,同时招标人有权安排本项目其他施工单位介入实施。
②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服务期止。截止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前,工程累计审定价超过合同估算价(含本数)时,视为合同服务期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超出部分不计入工程累计审定价;截止合同服务期满前,若合同项下的工程累计审定价未达合同估算价(含本数)时,招标人不予补足,合同到期即止。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零星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编制、构建筑物结构维修、防水渗漏维修、水电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给排水维修、综合管网维修、围墙维修、路面维修、弱电智能化维修、设施设备维修等零星工程修复及其它(包含但不限于资产全种类、全专业的维修)。
2.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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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费率(%)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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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智慧之眼、星湖101(含设计创意中心)、星湖城市广场二期商业 |
≤92.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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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星湖城市广场一期(永旺) |
≤92.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备注:本工程共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所有标段的开标及评标。投标单位无论投几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本工程按照1标段到2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③本工程人员配备要求:按照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相关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1 月 13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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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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