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是列入《甘肃省“两横两纵一枢纽”区域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57号)中的项目,是兰州至临夏第二快速通道,线路全长80.858km。四标段施工范围为K26+250~K36+820段,总长度10.66km,施工内容: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业主单位: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采购方式:采用公开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搅拌机配件及维修服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单位需有五金建材或维修资格。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项目通过验收保证:有保障项目通过验收的保证书,且有合理保障措施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可行、完整且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4)财务能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含)以上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供货业绩:投标人或生产企业提供近三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
①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参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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