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庙堰新材料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2025GC010231),已由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阳开行发【2020】7号 文件、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阳开行投资【2023】64号文件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阳泉路达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标准化厂房及配 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268.75亩,其中包含标准化厂房建设,建筑面积24160 ㎡;及配套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 2.5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拟在开发区庙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 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执业证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1月 4日 15时 00分至 2026年 1月 9日 15时 00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268.75亩,其中包含标准化厂房建设,建筑面积24160 ㎡;及配套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 2.5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拟在开发区庙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 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执业证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1月 4日 15时 00分至 2026年 1月 9日 15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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