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分行2026-2027年本部食堂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2026-202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本部食堂食品定点供应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1.4本项目预算金额:528.00万元(含税)。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3名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6家及以上时,推荐3名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4-5家时,推荐2名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推荐1名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中(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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