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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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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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浦城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
1.00 |
48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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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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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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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咨询专业包含(公路),营业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1月4日至 2026年 1月8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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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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