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贾砦社区四号院项目部施工需要,现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材料。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贾砦社区四号院项目。资金来源:郑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丹水大街以南,清云路以东贾砦北街以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贾砦城中村改造项目A-03-02地块(贾砦社区四号院)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丹水大街以南,清云路以东贾砦北街以北,碧云路以西,场地内部平整,交通便利。
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29544.94平方米,绿地面积10943.44平方米,容积率3.75,绿地率37.04%。总建筑面积161530.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93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98.14平方米(含非机动车库6719.7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包括住宅106180.29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2层地下1层,2#楼地上33层地下1层,3#楼地上34层地下2层,4#楼地上33层地下2层,5#楼地上34层地下2层,6#楼地上34层地下2层,物业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683.97平方米。
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 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三、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须在资格预审期间,参与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9:00分,结束时间为2026年01月10日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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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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