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大渡河沙湾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工程已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投〔2025〕197号文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乐交函〔2025〕258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资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沙发改投〔2025〕197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渡河铜街子电站库区内,航道起点位于龚电大桥下游,终点位于铜街子电站上游,航道里程3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旅游码头工程、船舶集中停泊区工程及航标工程。
(一)疏浚工程
对不满足通航尺度的航道及港池进行疏浚,共布置3处清礁工程、5处浅滩疏浚工程和5处港池疏浚工程。
(二)护岸工程
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布置2处护岸,长度合计210米,采用钢丝网石笼阶梯式护岸结构。
(三)旅游码头工程
新建月亮湾旅游码头,占用岸线92米,建设2个客运泊位,设计高水位取3年一遇洪水位,设计低水位与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一致,码头结构采用“斜坡+预制重力式方块挡墙”的结构型式。
(四)船舶集中停泊区工程
新建石板坡船舶集中停泊区,停泊区长度400米,采用桩基式靠船墩结构,布设26个靠船墩。
(五)航标工程
航标配布不考虑夜航,按照内河重点航标配布,配布标志标牌47座。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示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所载明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该项目工程验收或投运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3)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26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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